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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与福耀集团达成共建研究院合作意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来源:

4月23日,材料学院刘兴军院长、材料学院办公室主任肖祖法一行前往福耀集团福清总部,与福耀集团洽谈共建福耀玻璃研究院事宜。福耀集团总裁曹晖,副总裁白照华、陈向明,福耀玻璃工业研究院院长周忠华,副院长周遵光、郑明生等参与接见,我校副校长吴世农应邀出席。这是材料学院领导班子第三次专程参访福耀集团。

吴世农说,厦门大学坚持“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顶天”就是做高水平科学研究,“立地”就是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要服务大型骨干企业。福耀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玻璃企业之一,也是福建省的骨干企业,深入和福耀集团的合作符合厦门大学的发展战略。同时,厦门大学具有人才优势和多学科交叉基础研究的优势,双方合作正好可以弥补福耀集团劣势,从上市公司的经验来说,技术方面研发和信息披露也有助于企业在股票市场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刘兴军院长与曹晖总裁就目前校企产学合作的问题及厦大与福耀的合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刘兴军院长指出,过去校企的产学合作主要是以课题和项目为主的点对点的合作,但这种合作具有随机性和不稳定性,高校的科研人员到处跑课题,很辛苦,也很难投入全部的精力专门为某个企业服务,对于企业来说收效甚微,更难取得大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校企合作的信誉和热情。厦门大学与福耀集团有着很好的合作基础。特别是他所在的材料学院,与福耀集团共建福耀玻璃研究院,学院可以在人才引进、基础研究和仪器设备共享方面发挥优势为福耀集团服务:在人才方面,材料学院可以想办法和福耀集团一起引进福耀集团所需的相关领域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和高层次技术人才,也可以为福耀集团现有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工程硕士教育和在职培训,还可以设立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为福耀集团提供人才储备;在基础研究方面,材料学院可以为福耀集团组织专门的科研团队,就福耀集团亟需解决的课题与福耀工业研究院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和申报国家协同创新课题,共同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提升福耀集团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仪器设备共享方面,厦门大学基础研究的仪器设备先进,数量充足,也可以通过合作共同购置仪器设备。这些优势资源对福耀集团意义非常重大。

福耀集团曹晖总裁充分肯定了刘兴军院长提出的产学合作思路。曹晖认为与厦门大学材料学院在基础研究和人才资源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合作务实而有成效。他当场表示,建议双方共同起早框架协议、章程及详细的路线图,并尽快落实,争取在5月18日厦门大学材料学院5周年院庆期间签署合作协议。曹晖总裁还欣然应允参加5月18日材料学院5周年院庆。

(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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