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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比较视野下的多元纠纷解决与法律实务”国际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来源:

芳菲四月,春暖花开。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长江谈判及争议解决中心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比较视野下的多元纠纷解决与法律实务”国际研讨会于4月12日上午在汕头大学学术会议中心拉开帷幕。来自英国伦敦大学、英国肯特大学、法国索邦第一大学、日本神户大学、香港大学等海内外高等院校、人民法院、政府机关、调解组织等30多位专家学者云集一堂,在全球化视域下共话纠纷解决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等问题。我院副院长陈晓明教授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齐树洁教授率领诉讼法博士生谢广汉、邹郁卓、熊云辉、周一颜以及12名诉讼法硕士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主持,汕头大学副校长乌兰哈斯教授、汕头市法制局局长孙良胜、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我院副院长陈晓明教授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对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指出,新形势下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解决民事和刑事纠纷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中外与会代表围绕“多元纠纷解决与接近正义”、“中国的纠纷解决-现行问题”、“调解过程和制度的探讨”、“法律实务”、“比较法领域的探求”等五个专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我院齐树洁教授主持了第一个专题的讨论,并发表了“调解优先与诉权保障”的主题演讲。他尤其强调,在调解优先成为民事审判基本原则的新形势下,仍应坚持司法审判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以诉权保障作为最高目标,使“调解优先”原则与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构造兼容并蓄,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在后续的专题讨论中,谢广汉同学、邹郁卓同学和周一颜同学围绕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纠纷解决现状与改革问题发表了生动的演讲,其报告直击港澳两地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引发了多维度、深层次的理论交锋和思想碰撞。熊云辉同学和王鹏同学分别介绍了福建法院创建“无讼社区”和厦门同安法院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机制等独具地方特色的创造性司法实践活动,引起了与会代表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郭晓珍等11名同学则以美国佛罗里达州的ADR原理与实务为起点,分析了中美两地在调解程序、调解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调解员的资格与培训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对于加速规范和完善我国调解制度的借鉴意义,同学们开阔的研究视野和从容淡定的演讲风格赢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会议结束当即,法国索邦第一大学Pierre Legrand教授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高度赞扬了我院学生在研讨会上的精彩发言和出色表现,并向齐树洁教授表示衷心的祝贺。会议期间,我院师生还从学术研究、教学培养模式、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司法考试等方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近年来,厦门大学法学院和汕头大学法学院致力于推进教学科研合作与资源共享计划,长期保持着密切的往来与合作。前不久,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Michael Palmer教授陪同美国加州西部法学院Rosenberry教授访问我院,并为我院师生开设了题为“The Impact of Culture on Legal Practice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的专题讲座。此次研讨会是一场跨院校、跨地域、跨文化的学术交流盛会,其成功举办将成为两院加深交流合作、共谋未来发展的又一见证。

(法学院 周一颜)

编辑:郭露葳、钟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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