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9-5 9:13: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三明中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9月3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签约仪式上,三明中院3名法官接受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厦大法学院2名教授被聘请为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
李祖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