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16日04:38 | 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杜宁 曾庆光)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进厦大听课,厦大学子到工商实践。
昨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厦门市工商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在中山路步行街正式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据介绍,今后,市工商、消协、厦大将针对消费者权益特区立法等课题开展调研,同时消协将依托厦大的资源建立“厦门大学消费教育宣讲团”,走进校园、社区,宣传消费知识。这是全国首个由工商部门与重点高校签署的消费维权领域的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