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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厦大食堂卖低价菜 一份最低五角钱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来源:

厦门网 日期:2011-09-16

对菜的品种和数量都有规定,确保不短斤少两

本报讯 (记者 佘峥)厦大食堂在用餐高峰期,推出“五毛”低价菜,以确保困难学生能吃饱。

不仅如此,连每勺菜的重量也有标准,避免“克扣斤两”。

随着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高校食堂大喊“掌勺”难。不过,厦大后勤集团说,为了让贫困学生能吃饱,除了继续提供免费米饭之外,学校规定用餐高峰期,食堂必须提供低价菜,而且,低价菜的数量和重量都有标准。

据介绍,厦大规定,在11:00-12:30,17:00-18:30的用餐高峰期,各家食堂必须提供0.5元、1元、1.5元和2元菜,每个档次的菜至少要三到五种菜。

不仅品种数量有规定,连菜的重量也有要求,以“五毛菜”为例,每勺菜的克数不能少于100克。厦大后勤集团一位负责人说,你不能因为推出低价菜,而在菜的重量上做文章。

校方定期会对食堂的低价菜品种和重量检查,只要有一项达不到要求,食堂便会受罚。

上周末,送孩子到厦大上学的新生家长到食堂吃饭后,一些人十分吃惊,说,想不到现在“五毛”还可以买到菜。

厦大后勤集团说,我们尽量通过集中采购、增收节支等方式,来减轻食堂的负担。

【同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

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

享受税收优惠

据新华社电 记者15日从财政部获悉,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经营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明确,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通知,以上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有关规定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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