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1 08:28:30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6月20日电(记者 余瑛瑞)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徐永吉20日在厦门大学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致辞时提出,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
徐永吉说,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迅速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办学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实践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在创新教育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师资素质、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依法管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正确的办学方向。防止低水平重复办学,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在招生、培养、收费、颁发证书等方面的管理,遏止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徐永吉说,中外合作办学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肩负着为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的历史责任。《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对全面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扩大教育开放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外合作办学应当根据国家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实现从扩大数量规模向提高质量效益的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质量管理上,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经审批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157个。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或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的33个机构中,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长江商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4个具有法人资格。经审批机关依法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38个,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或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的项目4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