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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阳光法律服务站”昨揭牌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张冠军 唐星 通讯员 李静)由法院、高校、社区三方共建的厦门大学“无讼校区”是全国首个由法院、高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自治组织共同创建的“无讼校区”,昨日,作为“无讼校区”建设活动内容之一的“阳光法律服务站”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正式揭牌。

共建方思明区人民法院、厦大法律事务办公室、厦大法学院、思明区白城社区居委会、演武社区居委会签署了共建协议。今后,三方将为辖区内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打造“小纠纷不出校区,大纠纷不出法庭”的无讼环境。

据悉,“阳光法律服务站”结合校区环境的特点,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普法宣传教育、纠纷早期化解等工作,服务站每天都有安排专人值班,厦大学生以及厦大周围社区居民有法律纠纷问题都可前来咨询,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校区和社区。例如,法院对于校区内直接向法院起诉的纠纷,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审查立案期内,将案件交由调解员进行调解。

此外,“无讼校区”共建方将积极建立“法庭—校园”实践互动平台,加强法庭和校园之间的互动,合力打造无讼校区;邀请厦大法学院老师担任特邀调解员,今后纠纷当事人一方涉及厦大校区师生,或白城、演武社区的居民,就可由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实行调解前置。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表示,思明区法院与厦大法学院共建“无讼校区”模式,为促进校区法治化管理机制的完善,切实保障校区平安、维护园区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者:张冠军唐星 李静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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