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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废弃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来源:

每年毕业生离校都会有一些自行车被遗弃在校园内,挤占大量正常停放空间,影响美观,为创建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拟于7月16日起对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的废旧自行车进行统一清理,并将这些自行车改造为公共自行车,供师生免费使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废旧自行车的认定标准

长期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的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落满灰尘的自行车视为废弃自行车。

二、清理废弃自行车的范围

1、校本部、海韵园和海韵学生公寓一期的公共区域。

2、海韵学生公寓二期

由于学生住宿的调整,至下学期开学,海韵学生公寓二期无学生住宿,请将自行车停放在海韵学生公寓二期区域内的同学于7月16日前将自行车移走,届时未移走的自行车将被视为废弃自行车。

3、嘉庚主楼负一楼地下停车场和海韵学生公寓二期地下停车场

学校将发展校园公共自行车项目,将嘉庚主楼负一楼地下停车场、海韵学生公寓二期地下停车场改造为公共自行车专用停车场。请将自行车停放在这两处的地下停车场的同学于7月16日前将自行车移走,届时未移走的自行车将被视为废弃自行车。

三、被清理的自行车存放地点

被清理的废弃自行车将会被统一移至海韵学生公寓二期10号楼地下室保管。

四、被误清自行车的认领方法

被误清自行车的车主,请于7月30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有效证件,到海韵学生公寓二期10号楼后勤海韵工作站签名认领。

学校将从7月30日起对这批废弃自行车进行改造,作为公共自行车供师生免费使用。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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