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院部新闻 >> 正文
新闻传播学院与法学院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来源:新闻传播学院

9月26日上午,新闻传播学院与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新闻传播学院411会议室举行。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约将推动新闻传播学与法学两个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推动交叉科研平台、交叉科研领域、交叉课程资源的实现,有利于推进新文科建设,帮助两院学生更好地成长为新时代的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余清楚,两院副院长及有关教授参加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基本情况,她提出,面对当今世界的复杂形势,依靠单一学科知识,难以解决越来越多的复杂问题,因此需要学科之间的交融,共创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优质的师资队伍、推进高效的科研合作、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建构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能够有效凝聚共识,推动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联。

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谢清果介绍了第一批双向定向开放课程的情况。他指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共同体的构建都需要交流沟通,新闻传播学与法学的交流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学科发展的内在动力所在。跨学科首先要在教学课程上融通起来,如法律传播学、宪法案例分析等课程都需要双方合力进行重点打造。他介绍到,新闻传播学院也将为法学院开放传播法规与伦理、社会文化概论、新媒体与生活等课程,今后两个学院还将进行其他课程的联合打造。

随后,余清楚与宋方青签署合作协议,并向双方的受聘教授颁发聘书。本次互聘的教授有新闻传播学院谢清果、殷琦、陈晓彦,法学院刘连泰、郑金雄、郑永宽。

签约协议后,双方进行了座谈。参会专家学者纷纷发言,建言献策。

宋方青提出,在接下来的合作中要明确具体目标,抓落实,出成效,建立常态的工作机制,结出优秀教学成果;要打破学科壁垒,合作共赢,实现师资力量、社会资源互相合作,推动合作向高质量高效率的方向发展。

余清楚指出,法学与新闻学,都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与实践性,都讲求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主体和灵魂,法学也需要真实的证据。他表示,新闻传播学院与法学院合作,需要做好三件事:一是上好一堂课,要让学生想选想学想听;二是建立好一个实验室,要有内容有载体有影响;三是要有成果,产出教学成果。他强调,在当下的全媒体时代,需要让学生热爱法律与媒体课程,引导学生朝着全媒体人才的方向发展。

(新闻传播学院 文/曾丽凤 图/武紫钰)

【责任编辑:谢晨馨】
最新新闻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