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厦门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本次到场的嘉宾有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副书记周蕾、团委书记高斌、辅导员林旭荣。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十三届法学院团总支委员会、第三十三届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会议在全体奏唱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随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致辞,他指出本次大会有利于加强学生干部的代表性,强化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主体地位,并以我校校长朱崇实在毕业典礼上的讲话,勉励法学学子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在回顾学院团学建设和服务中,李书记对院学生工作、团学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新的期望和要求。
致辞之后,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十三届团总支委员会、第三十三届学生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厦门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骨干”、”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修改提案及第二十二届法学院团总支委员会、第三十二届法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
候选人依次进行演讲,十四位候选人或幽默活泼、或文艺飘逸、或满怀壮志的演讲赢得在场几番热烈掌声。与会学生代表进行投票产生法学院新一届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学会委员会委员。大会另为完成一年任期的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委员会颁发任职证书,并对2013至2014年度法学院优秀学生工作者、先进班集体进行了表彰。
最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老师在致辞中对过去的一年里团总支和学生会、班级和社团的付出表示感谢,并预祝新一届十三委在学生工作中取得佳绩,同时祝贺获奖学生骨干。她在总结法学院学生工作传统及创新后,提出对新一年学生工作的期待,希望法学院学生工作要紧紧围绕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道路,必须充分发扬法学院的传统优势,同时注意思考、比较,具备宏观视野。
第二十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举行是法学院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共青团厦门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学院坚持学生干部选举程序规范性、民主制的关键环节。
(法学院学生会宣传部 田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