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为响应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加入维权行列,共同参加了创建“消费环境最优城区”启动仪式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出席仪式的领导有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长连络、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周加荣、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炎生,以及思明区政府、厦门市质量监督检验局等单位领导。
活动现场,朱炎生副院长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与厦门市工商局、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签署了三方共建协议,双方分别设立了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和消费教育宣讲团,并相互授牌。在工商管理局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是法学院推动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和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双方共建合作协议的签署也将促使我校师生更加重视消费维权保护,并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厦门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也参加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向群众派发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开展文艺表演和消费知识竞猜、推广“光盘行动”、为消费者提供的咨询服务、真假商品辨别活动等形式,志愿者们让群众了解消费维权常识,培养消费者树立良好的消费习惯,为构建节约型社会作出自己的努力。
(法学院 张苒 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