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迎接学校九十周年校庆,响应构建无讼校区建设,由厦门大学学生委员会、厦门大学研究生委员会主办,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协办的“3.15权益你•我•他”活动在三家村学生广场隆重举行。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滨海工商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以及我校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受邀参与了本次活动。
上午十时,厦门大学后勤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后勤110”办公室主任叶志诚,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滨海工商所所长张容武先后发言并宣布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关注,咨询台前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学生。来自化学化工学院的田同学就新购手机的售后服务问题进行了咨询。他表示,这次活动有助于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丰富维权知识。现场工作人员则认为,很多同学对于维权的方式和具体的细节不了解,因此在校园普及维权知识十分必要。鉴于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咨询所占比重较大,他们建议同学们在网上购物时,尽量找那些经过工商部门认证的网店,购物前要与对方就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口头约定,一旦出现问题,电话录音或者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到场同学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读本,以及学生会权益部制作的《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
为提高活动的趣味性,主办方还专门组织了法律知识游园会,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宣传各种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十分火爆,游园活动一直持续到咨询活动结束。
据了解,此次“3.15权益你•我•他”活动是厦门大学“学生权益月”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迎接学校九十周年校庆,今年的活动以“宣传和谐消费理念,献礼我校‘九十’华诞”为主题。作为厦门大学的传统活动之一,“学生权益月”活动以服务学生为目的,得到了学校的大力支持和师生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校研究生会 潘先龙 夏跃飞)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